(此户因条件改善2016年12月已停止走访慰问)
郑某春,65岁,男,现家庭成员7人。因精神迟顿长年需用药物稳定病情,又因非住院用药致使医保无法报销。郑某春每月需用医药费1500元左右。平日在社庙帮忙,每月社庙补贴500元。
林某珍,妻子,59岁,女。据所诉她本人现患有老年白内障、高血压以及心脏问题。目前因需郑某春每月需用药费用过高,所以自己目前自身疾病只是服用降血压药品,眼疾与心脏疾病无从就医。
郑某春有两子一女,大儿子已婚,在广州工地从事水电工作,育有2个儿子。大儿子现约5岁,另一儿子因尿毒症无钱医治而病逝。
大儿媳,怀有身孕,平日在家照顾老小。小儿子未婚,在广州从事水电工作。女儿已出嫁,目前在外务工,不在当地。
现全家居住在破旧祖宅(郑某春三兄弟共有),属于危房。目前生活状况十分困难。
因子女均有劳动务工能力,申请低保未被批准。
走访慰问过程中从周边邻居了解到其两个儿子月工资均有数千,是足以维持一家的日常生活开支。故慈善会今后不再对其进行慰问。
注:郑某春因意外摔倒于30号往生。
生活环境
某春夫妇